为有效支持畜牧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6〕81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贷款贴息工作,贴息范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存续和新增银行贷款。经乡镇申报,区、市、省逐级审核,最终拟对14家规模养殖场予以贴息,贴息金额共计98.56万元。目前省级下达资金共计76万元,我区将按申报贴息资金77.11%的比例逐一拨付,不足部分,将在2026年底前结清。公示受理实名举报,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18304540142
附件:2026年郊区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
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
监审:李承志
审核:陈美含
编辑:温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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