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区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监管办法》有关规定,佳木斯市郊区各乡镇、农牧中心和莲江口农场等单位,对辖区内能繁母猪、良种引进、新建扩建、生猪出栏、产能调控基地等情况开展调查,并提供佐证材料。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根据调查结果和资金总量,制定了《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上报区政府审批,现将方案和资金明细予以公示。公示受理实名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454-5617533,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核拨奖励资金。
特此公示
附件1: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附件2: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明细表
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