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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2024年工作总结

日期:2025-01-09 14:26 来源:信息中心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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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郊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第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夯实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郊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现将一年来统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实效、重落实,全面提升数据质量

  1.全面完成年度季度月度统计任务。按照统计制度及上级统计部门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数据的上报任务及规上工业、贸易业抽样、粮食播种遥感面积、粮食种植意向、人口追踪调查等专项工作。在统计报表工作中强化管理、重视报表质量,采取评估与实际调研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完整。通过严把数据质量关,我区的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不断夯实巩固。

  2.统计服务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区统计局及时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整理公众资料,依法依规向社会各界发布信息。年初以来,区统计局及时跟进考核指标体系和完成进度,实时开展调研,及时提供统计预警,找出问题所在,及时纠正不合理指标,为考核指标体系提供完整的数据支撑。

  3.重点关注主要经济指标趋势。一是固定资产统计情况。及时跟踪监测新项目的开工进度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把握时间节点,做到开复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全部按时入统。1-9月份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9亿元,同比下降21.5%;二是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统计情况。深挖企业数据潜力,在报表期间及时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对部分企业开展数据核查。1-9月份我区规上企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5%;三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情况。1-9月份郊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5.95亿元,同比增长4.7%;四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情况。1-9月份郊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完成5.16亿元(其中税收2.9亿元),同比下降17%。

  4.全面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检查。一是5月上旬按照《黑龙江省统计局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迎接省统计局数据质量核查,重点对我区规上工业、投资项目开展实地踏查、核查,提高我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能力,对指导企业有了更明确的目标。二是联合区商务局对规上贸易业开展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工作,深入企业现场指导报送统计报表中出现的问题,纠正企业对指标理解不深、不透情况,指导企业按照经营实际情况上报统计资料。三是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围绕第139条关于统计造假、失察的相关内容狠抓数据质量关,确保统计源头数据真实、有效、完整。

  5.圆满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经济普查总体规划要求,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我区全面启动经济普查入户正式登记。登记阶段,为确保数据质量,区普查办积极协调税务、财政、市监、商务等行业部门深度参与登记工作,利用行业数据及时评估、研判登记数据,确保登记不重不漏,合理完整。4月30日,我区现场登记任务圆满完成。

  (二)抓基层、重实效,全面提升人员素质

  按照省、市统计局关于统计基层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区统计局立足全面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我区基层统计建设再上新台阶。年初以来,区统计局分别开展了农村统计、规上工业统计、限上商贸业、投资统计等系列统计业务培训指导、“业务大讲堂”、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普法宣传等培训提升活动共计23场次,培训覆盖950余人次。通过培训,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各项统计指标有了更详实的理解,对加强数据质量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业务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增强了基层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共识,有效推动我区统计事业积极有序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统计力量不够完善。区委、区政府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基层统计力量近年来得到有效充实,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个别部门对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无专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更换频繁,统计人员兼职多等情况。二是统计信息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统计信息需求多元化,调查的难度加大,现有人力资源、经费投入、技术装备都难以相匹配。尤其是在国家提出落实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领域纳统全覆盖的背景下,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和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数字化、标准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还需继续加大统计基础建设的投入力度。三是统计作用发挥仍需加强。在我区2024年各项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基础上,持续加力做好重点指标监测工作。紧盯规上工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指标运行情况,利用税务、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数据衔接有效、信息相互共享,强化监测分析,发挥好发展指标“晴雨表”作用。

  三、2025年工作安排

  区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安排部署,持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上级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等制度,积极引导统计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觉悟,推动各单位对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学习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保障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

  二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党中央、省市区委全会关于深化统计重点工作改革为抓手,加快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着力提高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作用,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坚决守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底线,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聚焦发展大局,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紧紧围绕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做好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指导,从指标含义、数据来源、填报方法和逻辑关系,到资料收集、指标计算、审核上报、资料整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有效的业务指导,明确工作时间节点、任务目标和完成标准,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质效。持续提升统计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是优化工作思路,积极构建协同高效的“大统计”格局。主动适应统计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整合力量、优化职能,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经济战线其他部门的交流协作,提升监测分析深度和敏锐度,增强统计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计部门牵头指导、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数据信息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五是立足行业部门特点,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普法长效机制,增强统计队伍的统计法治意识,特别是增强基层统计人员法治意识。以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统计造假相关约束条款为契机,全面开展惩治数据造假行为,创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环境,实现依法办统、依法兴统、依法治统良好的工作氛围。

  区统计局将持续做好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坚守数据质量是第一要务的决心,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高位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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