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主动作为,开拓进取,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各项司法行政工作高效运行,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引领,筑牢司法行政队伍政治根基
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自主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论党的自我革命》等学习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组织班子成员开展学习研讨活动10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16人次,开展廉政教育谈话1次,组织干部接受红色教育2次,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1次,引导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长存敬畏之心,不断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积极履职尽责,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全面深化依法治区,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为提升全区法治意识,一是召开第十一届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制定依法治区2024年工作要点。并组织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区直各部门和镇(街道办)一把手完成述法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要求已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13个,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为全区乡镇建立主体账号11个。三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对全区378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线上、线下培训3次,组织全区81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四是复议和应诉工作质效稳步提高,上半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答辩市行政复议6件。同时对市局下发的关于《佳木斯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7件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对我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2、创新工作举措,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面动员、强化联动,一是利用各类宣传月、宣传周等时间节点联合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武装部、水务局、工会等单位依托“法律七进”开展了“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送法暖民企 普法零距离”、“普法进军营 共筑强军梦”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29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500余份、解答群众和企业法律咨询130余个、开展“法律明白人”线上及线下法治培训8次。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模式,为更好发挥“法律明白人”护航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在西格木镇平安村打造“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省普法办主任齐作礼、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郭红梅等领导,深入平安村调研“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对我区“一张网、全覆盖、无缝隙、零距离”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给予肯定。三是注重创新,着力打造以传统媒体、新媒体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形成了“报、网、微、屏”线上+线下全媒体同向发力的高质量普法宣传工作体系。上半年通过央视媒体法治日报宣传郊区普法信息1篇,省级新媒体报道法治宣传工作7篇,市级新媒体宣传郊区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和业务信息 15篇,区级微发布发表信息16篇,线下利用法治文化广场屏幕滚动播放法治宣传片8场次。
(三)强责任重帮教,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维稳管控
2024年我区刑释安置帮教人员共有921人,其中解除社区矫正人员211人,刑满释放人员710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49人(含涉邪教6人 ,涉黑涉恶14人,)。
针对刑满释放人员,我局成立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全年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专项排查2次,建立“红黄蓝”档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教措施。对于重点帮教对象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并向派出所通报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同时采取定期走访,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情况。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及时通报给当地司法所,并委托其负责日常帮教,上半年共发送书面《双列管函》71份。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关爱和帮扶。一方面在春节期间开展“寒冬送暖”活动,为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另一方面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解决群众探监难的问题,本年度已为60余名家属注册远程视频平台账号,完成远程视频会见130余例,进一步拉近服刑人员与家属的距离,让服刑人员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关爱。
(四)加强监督管理,深化矫正对象教育帮扶
我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110人(缓刑107人,暂外3人,假释、管制0人)。本年度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6人,解除矫正52人,进出变更执行地4人。
1、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一是开展“线上视频点验”加“线下集中点验”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截至目前,开展线下集中点验5次,共290余人次;开展线上视频点验26次(其中市检察督查组视频点名1次,市局视频点名1次,基层所视频点名24次)。二是委托公安机关开展大数据核查,对排查出的脱管人员进行依法处理,给予警告3人,训戒21人,监管等级由普管转为严管,通过集中警示教育大会公布对脱管人员的处理意见,发挥法律震慑作用。三是各司法所按部署进行按月排查走访,面对面教育,执行维稳日报告制度,实现春节、两会、五一、十一辖区内安全稳定。
2、在深化教育帮扶方面。我局联合区民盟开展“黄丝带”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郊区医院进行免费体检。同时为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联合区妇联开展“关爱女性社区矫正对象,三八妇女节心灵面对面”活动,一堂生动有趣的心理健康课引导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树牢法治意识,学会控制情绪、关爱自己。心理健康课后,向参加活动的25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节日慰问品“法治大礼包”。
(五)坚持风险防范,依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围绕“法律七进”,持续开展“解民忧 抒企困 法律服务进基层”专项活动,已纳入2024年度区政府11项民生实事专项推进。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排纠解纷防风险 保安护稳促发展”为主题,通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开展《黑龙江省调解条例》宣传活动44次,法律知识讲座3次,家长网校线上授课1次,组织兼职调解员排查纠纷总数4310次,受理4303件,调解成功4298件,调解成功率99.88%,成功将邻里、婚姻、物业等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大格局,健全多调联动运行机制,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上半年“四所一庭一中心”合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6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0件。
2、打造特色调解委员会。一是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在服务“三农”发展,助力乡村经济振兴方面的作用,指导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三农”服务调解室,有针对性地化解涉农领域矛盾纠纷,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二是将知识产权宣传保护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成立了郊区沿江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室和郊区莲江口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室,为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解决途径。三是充分发挥退休老干部作用,成立了“银龄调解室”,共选聘7名离退休干部根据本人意愿和擅长领域,担任“银龄调解员”。
3、强化基层法律服务所。一是按照《黑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导则》要求,对辖区内6家法律服务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检查和业务检查3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督促整改。二是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服务。自年初以来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案件88件,担任企业法律顾问7家,参与调解案件24件,代理诉讼案件42件,涉及离婚、借贷合同、劳动争议等案件,业务收入45.10万元。三是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开展“双向对接”活动。安排新备案入职的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定期到司法所坐班,实现优势互补。活动开展以来,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0人次。
(六)坚持法援惠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为强化法治惠民力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年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解答法律咨询325人次(含电话解答125次),中心受理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2起。刑事法律援助42起。律师报送办结卷宗29本,结案卷宗经市司法局评查,结果全部合格,截至目前,援助受理指派和案件办理过程中,没有投诉现象。在工作实践中,为加大法律宣传,联合普法办、基层司法所举办宣传活动18次,活动中,共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单侧2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70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普法教育存在局限性,目前普法教育多采取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单项的宣传很难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2、刑释解教人员帮教难度大。目前监狱推送的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且刑满释放人员流动性大,司法所又缺少相应的执法权力,部分刑满释放人员不接受管理。
3、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如在标准化司法所建设上,部分司法所还未达到验收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突破普法教育存在局限性,依托公园、法治广场打造多元普法阵地。普法活动中设置简易普法游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让普法宣传教育“活”起来。
2、加强沟通提升帮扶力度。加强与监狱、公安等相关部门有效衔接,及时完善帮教机构,整合工作力量,相互配合各司其职抓落实。同时,采取再就业培训、推荐工作、困难帮扶等多种形式保障解教人员生产生活,让帮教工作有温度“暖”起来。
3、加强标准化司法所建设。在提升硬件设施上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在信息化建设上,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赣玛系统实现线上会议、线上会见、线上点验,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与信息化手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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