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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关于公布全区小型 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行政、 技术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 佳郊水发[2021]28号
  • 2021-04-30

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关于公布全区小型 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行政、 技术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 10:32 来源:lin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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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郊水发[2021]28号                                               签发人:程宇涛                                                           

有关乡镇、部门及水库管理单位: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1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黑水发〔2021〕13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全区2021年度2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及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1、佳木斯市郊区小型水库大坝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

            2、2021年佳木斯市郊区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

佳木斯市郊区小型水库大坝2021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xls
15bde309e1b93dc8fac0cecebbef0e75.xls (20.00 KB)
2021年佳木斯市郊区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xls
cf48b3ec183ba494954c291607142876.xls (17.00 KB)

  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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