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6-04-29 13:44:28 浏览次数:6507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按照佳食药监联发〔2012〕1号文件、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全市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佳食药监发〔2016〕19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区食安办的工作要求于4月20日至12月30日,深入开展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预防和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发生,保障校园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