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省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规模
下达我单位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94.4825万元,包括《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第一批)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4〕331号9.02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4〕333号32.9325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4〕347号7.37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儿童福利保障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社)〔2024〕404号39.16万元;《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4〕114号6万元。
二、资助项目及资金规模
(一)老年人福利类。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个,总体资金49.3225万元,分别为:用于开展辖区内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9.02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32.9325万元;用于支持助老餐厅更新和购置设备7.37万元。
(二)儿童福利类。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2个,总体资金40.16万元,分别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补贴39.16万元。
(三)残疾人福利类。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1个,总体资金5万元。
三、支出内容及执行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
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情况:下拨福彩公益金9.02万元,用于开展辖区内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可用于申请贫困老年人失能护理补贴等。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下拨福彩公益金32.9325万元,用于发放辖区内已评定等级的7家民办养老机构补助资金。
老年助餐厅经费:下拨福彩公益金7.37万元,用于支辖区内已建成并投入运营,且经营状况良好的5家助老餐厅更新和购置设备。
(二)儿童福利类
投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民办发〔2019〕24号)的要求,对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仍再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助学金补助,项目已完成支付1千元,由于截止2024年底已没有符合补助的人员,不需支付,剩余指标已由财政收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每月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项目已完成。
(三)残疾人福利类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支付率均为5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启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目前项目进展情况为按月度正常开展服务,剩余50%资金在对第三方评估完成后进行支付。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实际效果
1.老年人福利类
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已完成辖区289名老年人能力评估,目标达成率64%。评估流程规范率100%,评估结果准确率100%,符合相关评估标准。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发放补助资金32.925万元,实际拨付32.925万元,完成率100%,覆盖机构7家、床位3894张.
老年助餐厅经费:已发放补助资金6.3万元,涉及助老餐厅4家,目标达成率85%,提升了老年助餐服务水平,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2.儿童福利类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及基本孤儿生活补贴,改善孤儿日常生活质量,提高服务能力。
3.残疾人福利类
截止2024年年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按月度正常开展服务,总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均已完成50%。
(二)项目绩效评价
1.老年人福利类。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补助资金、老年助餐经费项目完成,产出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已完成。
2.儿童福利类。2024年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项目按照年初绩效已完成项目实施。截止到2024年底,共有符合孤儿基本生活补贴53人,孤儿就学质量所有改善,孤儿本人及其监护人满意度较高。
3.残疾人福利类。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已按照绩效完成。社区居民对精神障碍认知度提升比例、患者家庭照护压力缓解程度,患者医疗支出减少比例、家庭及社会长期照护成本降低幅度,患者及家属对服务的满意度、社区工作者对协作机制的认可度。
佳木斯市郊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