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4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佳木斯市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体系运行不畅。郊区大来镇、桦南县土龙山镇、富锦市富锦镇等部分村屯的生活垃圾处理处于无序状态,普遍存在随意倾倒、丢弃、堆存现象。
二、整改目标:
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做到及时收运、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
三、整改措施:
立行立改,完成大来镇山音村农村生活垃圾清理工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全面清理散乱垃圾堆放点,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顺畅运行。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组织人员车辆对山音村散乱垃圾点位垃圾进行清理,累计出动10人次,铲车2台,共计清理垃圾10余立方米。并对山音村分拣中心进行整改,粉刷墙壁,制度上墙,完善转运记录,重新购买20套垃圾桶,反馈点位散乱垃圾已整改完毕。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正常运行,全面提升村庄整洁度。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2日
六、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8775989
八、受理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6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