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郊区机构改革后政府职能部门权力清单调整的要求,现将改革后郊区中介事项清单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更新发布的清单中,涉及郊区政府工作部门5家:郊区教育局、郊区民政局、郊区卫生健康局、郊区水务局、郊区交通运输局。其中郊区教育局1项、郊区民政局2项、郊区卫生健康局4项、郊区水务局5项、郊区交通运输局1项。
佳木斯市郊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