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部署要求,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3〕7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佳木斯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3年郊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入学政策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继续巩固“四零承诺”成果,持续推进“阳光招生”。切实简化手续流程,大力保障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二、招生对象
在郊区辖区内居住且年满6周岁(2016.09.01至2017.08.31(含))出生的适龄儿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
三、学区划分依据
根据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摸底调查情况和生源分布情况,继续采取多校划片模式进行招生,将全区划分为四个独立招生片区,各校在片区范围内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可选择片区内任意一所完全小学入学,坚持自愿、就近,片区优先,统筹协调的原则。确需跨区或跨片区就读的学生,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市、区招生方案有关要求执行。通过优化配置区域教育资源,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促进片区间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确保 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招生办法
1、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
2、信息采集。为真实统计本地学龄人口信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适龄儿童信息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采集(以户籍所在地为主),各学校在6月底前完成适龄儿童数的摸底统计,信息采集应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监护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未按规定参加信息采集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3、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各校要按划定片区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宣传、招生。适龄儿童监护人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报到时间,带着适龄子女户口、居住情况证件(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等有关证件,到所选择的学校报到。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2020年起,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各类优抚对象及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持我区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安置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新落户企业员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特殊适龄儿童入学。根据区残联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摸排适龄残疾儿童底数,按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教育安置意见,再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及学生实际,优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医疗诊断等佐证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暂缓入学。对于确因残疾程度较重,无法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由郊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做好相关鉴定和安置工作。
五、招生范围
城区招生片区
招生学校:第十五小学校长青中心小学
招生范围:红旗社区;勤政社区;北焦化社区;绿云社区;冬梅社区;新府社区;清源社区;万象社区;佳西社区;新城社区;观湖社区;万兴社区;金融社区;华园社区;长安社区;宜福社区;吉运社区;荣军社区;万新社区;三合社区;长青社区;五一社区;佳丹社区;黑锻社区;兴家社区;五一村(包括五一七队);光明村;前进村;四合村(佳天社区);
江北招生片区
招生学校:望江镇中心小学 莲江口镇中心校 松北小学
招生范围:望江镇各村;莲江口镇各村;平安乡各村、
莲江口农场;
西部招生片区
招生学校:大来中心小学敖其镇赫哲族联合学校小学
沿江中心小学 西格木中心小学
群胜中心小学
招生范围:大来镇各村;敖其镇各村;沿江乡各村;
西格木镇各村;群胜乡各村;
松木河农场、燎原农场
南部招生片区
招生学校:四丰中心小学 长发中心小学
招生范围:四丰乡各村;长发镇各村;
六、组织机构
组 长:牛洪刚
副组长:王春伟
成 员:徐 芳 姜 锐 各小学招生负责人
七、具体要求
1、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招生方案和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各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或拖后。
2、各校要按照招生计划中核定的班级数、学生数进行招生,严格执行省厅规定,每班不超过45人。坚持阳光分班、均衡分班,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师资配备均衡、分班结果随机。
3、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通过张贴招生通知、发布招生简章、家长微信群等渠道,一次性告知入学政策、证明材料。严禁跨片区招生等不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全程严谨有序,稳定高效。
4、各校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454-6163798
郊区教育局 二0二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