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5个月,先后三次在不同范围内征求意见,《郊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最终稿以区委1号文件形式正式出台颁行。这标志着郊区营造党政干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有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容错纠错工作迈进实质阶段。
建立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在全市没有先例可循,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细则》的制定,对条款具体内容的修改亲力亲为,确保严谨可行。
《细则》提出“五看”甄别标准,列举了10种容错情形,明确了5项容错纠错程序,建立了6项免责机制。还特别制定澄清保护机制,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或持续无理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责。《细则》的颁发实行,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为我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氛围的决心和信心,对郊区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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