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15:56:41   浏览次数:11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公开《郊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办部署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标准内容体系,聚焦统计部门工作主线,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发布统计工作信息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能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通过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信函来电等方式,接受处理申请公开事项。2024年度,佳木斯市郊区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受理各类咨询投诉0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查程序,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不断丰富完善信息平台内容,利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统计工作最新动态,增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热情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推动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友谊路8号郊区行政中心1号楼603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454-6165955)。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二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信息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

  今后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一是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借助2024年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普法宣传活动,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知晓统计法律,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统计信息公开渠道、改进信息公开方法、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充分发挥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作用。四是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郊区政府门户网站和佳木斯市统计信息网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