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5-01-10 11:13:10   浏览次数:4967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具体参照《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目录》。

  (二)区政府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ms.gov.cn)开设郊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引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引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引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在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本机关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申请、网上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电报、短消息、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友谊路郊区人民政府521室;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4)8582321

  邮政编码:154004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