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5-01-10 11:08:07   浏览次数:12412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郊区水务局的政务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郊区水务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郊区水利信息公开工作,并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和技术保障。

  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25号,郊区政府第二行政中心6号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4-6045230;

  邮政编码:154024;

  网络联系方式:电子邮箱:jqswjbgs@126.com

  二、政府信息分类

  公开信息目录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郊区水务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郊区水务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

  ●水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水务工作重要会议相关材料;

  ●涉水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范围、标准;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标准;

  ●水利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水利人事信息;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获取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

  佳木斯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jm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找到本局。

  (三)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水利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填写《佳木斯市郊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网上申请。参照网页上的说明。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完成信息公开申请。

  3、邮箱申请。电子邮箱地址:jqswjbgs@126.com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五、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8、不符合答复条件时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六、收费说明

  依申请公开产生的邮寄等费用需由申请人承担。

  七、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