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5-01-10 11:06:03   浏览次数:15657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佳木斯市郊区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佳木斯市郊区"政府门户网站,

  网址:Http://www.jms.gov.cn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 郊区第二行政中心5号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OO;联系电话:0454-5617533;邮政编码:154004。

  (二)申请的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佳木斯市郊区”政府门户网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佳木斯市郊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开权利人可就佳木斯市郊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单位监察室申诉或投诉。

  联系电话0454-6517533;办公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 郊区第二行政中心5号楼;邮政编码:154004),也可以向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或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