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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部门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切合郊区实际水利行业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郊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流域和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向国家、省财政、水利厅争取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安排的建议意见。负责郊区政府所辖范围内水资源费、防洪保安费、水土流失防治费等各项省级水利规费规收使用工作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管理,研究制定水利行业发展目标,对全区水利工程,水利综合经营实行行业管理等。 二、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2014年,水务局部门预算总收入30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5.64万元。预算总支出305.6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03万元,农林水支出175.6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0.03万元。 三、公开表格有关说明 1、《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该表反映本单位收入来源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总体情况。 2、《公共预算支出表》 该表反映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总体情况。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表》 该表反映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安排数。 四、2014年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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