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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郊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月23日在郊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提请区九届人大七次会议,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区政协的有效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和支出加大的严峻形势,着力抓好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通过清缴欠税、挖掘新税源、向上争取等多种方式,突破难点,挖潜增收,较好地完成了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一是财政收入稳中有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0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同比增长3.8%。国地税收入完成41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其中,国税完成7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9%;地税完成33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总财力146250万元,同比增加20580万元。全年向上争取资金99955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51833万元,专项性补助48122万元。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37048万元,同比增支29009万元。其中:专项支出56407万元,工资类支出33530万元,经费类支出862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99万元,同比减少17万元。供热费1113万元,住房公积金匹配1906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支出2141万元,政策性支出5848万元,政府债券支出789万元,项目类支出12729万元,信访支出565万元,其他支出13397万元。
二是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区政府坚持调优支出结构,把保民生、保发展、保运转等重点领域放在首位。全年民生支出占总支出的75.5%,比上年增加21067万元。全区工资类支出33530万元,文教类支出5169万元,农业、农村类支出24324万元。整合资金4827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建设成果得到农民和省、市和兄弟区县的高度认可。职工待遇进一步提高,我区干部职工年人均工资增加到63489元,继续在全省领先。干部职工医疗保险2141万元;发放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407万元;住房公积金匹配1906万元。全力确保我区重点工作顺利落实。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投入松花江干流整治资金1.2亿元;累计投入2143万元对我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配套;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大力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侵蚀沟治理、田间路改造和红树莓种植推广取得实效。为更好地扶持在郊区落户企业,由财政担保公司帮助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4950万元,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加大解决信访问题投入,全年处理信访问题、化解信访积案支出565多万元。
三是财政管理高效规范。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杜绝随意性支出,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建设,逐步推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资金争取、项目申报和审核程序,提高了申报成功率。资金拨付实行联审联签制度,对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加大项目建设投资评审工作力度,全年节约财政资金2104万元。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普查登记及处置程序,国有资产出售统一公开拍卖。规范农业开发项目申报和管理标准,保证了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顺利进行。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程序更加规范、透明。
2015年,财政厅分两批下达我区新增债券 4.39亿元(其中: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政府债券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08 亿元。第一批债券市级留用 4亿元,第二批债券0.08亿元,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0.31亿元用于偿还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债务,截止到年末我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存量一般债务 0.02亿元。
一年来,虽然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税源结构不合理、缺少支柱型财源企业问题突出。我区税收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业、建筑业、制造业,税收比例占到80%以上,由于受近年房地产开发业、建筑业销售萎缩,新开工项目大量减少和制造业销售下滑影响,我区税收大量减少。另外,我区工业规模小,增速慢,缺少支柱型财源企业,增收潜力小。二是国家出台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稳增长政策,加快了地方政府支出进度,增大了地方财政资金支出压力。三是财政管理仍需加强。如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还不够到位,预算管理有的地方不够规范、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与不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安排
2016年,我区财政工作虽然存在种种困难与问题,但也应清晰地看到我区拥有的独特优势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我区政府仍有9亿元的政府债务空间可以利用,可向省财政申请政府债务用于我区发展;二是结合区位优势,我区拥有巨大的固定资产存量和广阔的可开发利用的土地和空间,有助于进一步激发财政活力和招商引资,开拓新税源;三是可深入挖掘的理财资源还很丰富,利于我区进一步拓宽各类融资渠道和理财思路。
综合分析当前形势,确定2016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区委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开源节流,深化财政改革,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财政总收入安排10748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2519万元,比上年增长3%。全口径国地税收入同比增长3%。
财政总支出安排1074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工资类38215万元、定额管理经费198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5199万元、乡镇支出423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4223万元、公共安全1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34万元、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816万元、城乡社区1763万元、农林水7923万元、招商奖励500万元、扶持旅游项目5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746万元,上解支出372万元。
三、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为实现2016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挖潜增收,加速财源培植。继续巩固现有税源,拓展新的税源,逐步降低对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依赖程度。支持工业经济、特色经济、旅游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推动经济总量做大、产业结构升级。积极落实财税改革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探索资本运营模式,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力度,努力争取对我区更多的支持。
2、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一律不得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继续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简,勤俭办事。
3、推进财政改革,强化政策保障。一是推进预算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切实增强预算的法制性。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面,除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政府采购范围和标准,规范采购程序,强化采购人验收责任,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四是深化投资评审改革。政府主导的项目一律纳入投资评审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在通过评审之后才能进行招标或施工。五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资产处置报备、审批程序。六是深化担保贷款改革。严格执行《担保法》和监事会评审制度,严格担保审批流程,对达不到硬件要求的企业不予担保。七是执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工作。
(四)保障重点项目,助推经济转型。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扎实做好民生保障。认真落实惠民政策,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强化民生资金保障和管理,要把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保民生上。二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在本年度完成十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和已建成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工作。通过积极发展红树莓产业和加大侵蚀沟综合治理力度等途径,切实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和后期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三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争取两大平原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支持,按照优化布局、整合项目、集中投入的思路,进一步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助力农机服务合作社建设、土地流转、发展城郊型农业、绿色食品产业和优质高效农业等各项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促进农业增产增益。四是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协调金融部门,利用现有资源,开拓各种融资渠道,采取PPP模式等筹措资金保证松花江干流治理、江北工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增加担保金存量,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服务,培植有效税源。
各位代表,做好2016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锐意进取,改革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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