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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打非治违"、打击"三违"行为及年初岁末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郊区应急管理局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佳木斯市北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云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维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上三家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资格上岗作业。
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法行为确,佳木斯市北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云发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佳木斯维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黑龙江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共计处罚贰万伍仟元整人民币,现已结案,对企业聘用无证人员作业的行为的行为予以曝光。
佳木斯市郊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