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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1月24日前,未收到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定的书面意见,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我单位决定通过抽签方式选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评估机构
根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情况确定候选评估机构为3家,分别是: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黑龙江正大阳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国信泰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二、抽签事项
1、抽签时间:2024年2月26日早08:30分。
2、抽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红旗路696号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会议室。
3、抽签方式:由郊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组织被征收人代表、基层组织代表及评估机构代表参加,并全程录音录像,确保价格评估机构选定过程真实合法有效。
4、抽签的生效:
抽签现场将候选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入相同的信封中并打乱顺序,随机选取一名参会人员抽取信封,信封中对应的候选评估机构将作为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特此通知。
佳木斯市郊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