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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公告
发布日期:2022-12-27 17:51:44

  根据佳木斯市应急管理局召开的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乡镇销售网点经营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郊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乡镇竹零售网点设置工作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5日。郊区政府二办6号楼102室。

  2、报名材料及方式:临时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现场报名,每户限报1个乡镇经销点。

  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1寸本人照片2张(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为佳木斯市郊区户口,18—60周岁)。

  3、根据区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决定,安排郊区2023年烟花爆竹乡镇临时零售网点总数量及地点。

  4、所有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网点不予设立。

  5、每个乡镇零售网点25米范围内严禁有明火;每个摊位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摊位设置要规范统一,摆放整齐,证照悬挂、不得超越规定范围并保持卫生整洁,不准擅自移动经营位置。

  6、每个零售网点至少配备2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方便取用位置。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郊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27日

  主办单位: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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