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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16 14:59:12

  郊区农业农村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三十二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部分县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农村环境治理措施不到位,生活垃圾、畜禽粪污随意堆存问题普遍存在。

  二、整改目标: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措施,强化生活垃圾、畜禽粪污资源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整改措施:1.对全区农村畜禽粪污情况开展排查,加强对畜禽粪污治理设施建设、资源化利用等指导服务。2.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规模以下养殖户履行环境保护意识,承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3.购置了5台吸污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为进一步规范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生产行为,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强化畜禽粪污治理,我区指导养殖户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时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引导养殖户全力以赴抓好推进落实,全区共建立公益性畜禽粪污收集处理站54个,实现粪污堆存规范化。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7日

  六、受理部门:郊区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4-5617280

  八、受理地址:郊区政府二办5号楼321室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郊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郊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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