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并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现将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监督员对公共场所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