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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佳木斯市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02 23:50:19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3日0时起,将原25个高风险区:馨泰家园B楼、滨江小区二期25号楼、滨江小区一期6号楼、帝景豪庭三期13号楼、永房54号楼、长青街教育一小区3号楼、荷兰城观湖16号楼、群英社区补贴1号楼、佳里中心A座、教育小区15号楼、民泰家园独栋楼、环卫小区政府30号楼、桥南社区团职楼独栋、吉运花园5号楼、宏安小区10号楼、杏林南苑B栋、时代景城A区6号楼、时代景城三期A栋、宏光新天地A栋、枫和林里D栋、迪尔小区A楼、一中集资楼、中央公园家榆园6号楼、唐人中心B栋4单元、红旗嘉苑F栋降为中风险区;将17个中风险区:馨泰家园A楼、时代景城小区(一期、三期)、红旗嘉苑小区、滨江小区一期、滨江小区二期、九州社区永房小区、佳里中心及其东面永房1号楼、环卫小区、唐人中心小区、金融小区、宏光新天地小区、吉运花园小区、枫和林里小区、杏林南苑小区、宏安小区、迪尔小区、中央公园家榆园降为低风险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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