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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20 21:56:43

  近期,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多地频发,疫情形势严峻复杂。8月19日我省黑河市报告新增5例阳性感染者,疫情输入我市风险持续增大。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从省域外或省内涉疫地区返佳人员,务必提前2天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返)佳后,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告,配合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对不报、瞒报、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2.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的县(市、区、旗),确需前往者须在出发和返回前2天向单位或社区(村屯)报备。密切关注有疫情地区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7天内与阳性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如实报告,并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3.景区、景点及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龙江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预约限流等防控措施,对从业人员须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严防公园、广场人员聚集。

  4.快递、外卖、装修装卸服务、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等28类重点人群要主动按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漏检或未检者将采取赋黄码管理,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5.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压实院感防控责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负责等制度,加强陪护和探视管理。发热门诊、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基层卫生院(所)等“哨点”要保持高度敏感,发现疑似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6.市内各大中专院校开学后要实行校园7天静态管理。中小学校开学前要全面排查师生及其家属外出返佳人员情况,须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方可开学。

  7.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做好手卫生。本人或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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