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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区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佳木斯市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佳碳达峰碳中和[2022]3号)文件要求,定于今年6月13日至6月19日举办2022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我区开展活动情况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组织,周密部署安排,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二、要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以线上宣传方式为主。各部门要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结合工作职能,认真组织好本系统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同时,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即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三、要认真总结,及时反馈。请各部门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至区发展改革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局,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及影像资料于6月20日前以书面材料报送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工信局533室),联系电话:8560909;电子邮箱:jqjnjpb@163.com。(区生态环境局536室),联系电话: 8585691 ;电子邮箱:jmsjqsthjj@163.com。
佳木斯市郊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