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郊区各企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为充分激发全区社会化拥军热潮,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双拥、参与双拥活动,更好地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构建郊区社会化拥军工作新格局。经区双拥办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招募遴选社会化拥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现就有关招募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守法诚信,信诺履约,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有一定规模、合法注册、证件齐全、经营规范、诚实守信、经济效益良好。
2、社会信誉良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拥军优属工作,自愿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先、优待、优质、优惠服务或参加爱国拥军等公益活动。
3、在本区内能够自愿为区内优抚对象提供优待服务,具有一定认知度和影响力的企业,特别是连锁企业优先招募。社会组织必须是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且年度审验合格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或基金会。
4、优先招募有能力直接服务保障部队执行军事任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不招募涉外企业和组织)。
二、招募原则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联盟联动、规范优质、合作共赢”的原则,为广大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事,解难事”,为拥军企业“增客源,多营销,优服务”,在全区营造浓厚的社会化拥军氛围。
三、招募范围
经营状态良好,诚实守信,社会名誉较好,自愿参与拥军活动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服务范围涵盖能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旅游购物、养老医疗、住房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以及餐饮、住宿、加油、运输、保险、体检康复、美容美发、交通出行、公园景点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都可以报名参与。
四、招募程序
凡自愿参加拥军活动的企业,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报“社会化拥军企业承诺书”(3份);社会组织持民政部门依法审验合格的批复文件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报“社会化拥军社会组织承诺书”(3份)到区双拥办报名。招募的企业要明确拥军优属的具体责任和优惠项目,制定优抚对象项目清单,在醒目位置摆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标识,优惠的内容和幅度,提供的个性化专属服务;拥军组织要明确参与拥军优属活动的内容项目。
五、择优推介
凡报名参加的拥军企业和拥军社会组织,经区双拥办审核通过,统一签订拥军承诺协议,向社会公示、核准认定、授予社会化拥军牌匾,实行目录式、动态性、规范性管理,并纳入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评比范围,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择优推荐上报。
六、招募时间
2022年2月28日--6月1日。
七、招募地点
郊区双拥办地址:郊区第二行政中心4号楼127室郊区双拥办
联系人:刘超
联系方式:13846135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