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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工作,提高涉疫风险人员排查效率,依法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全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屯社区(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
二、各相关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主体应主动配合申领“龙江健康码”场所码,大型场所按照合理细化原则,分区域分档口申领“健康码”“行程码”,所有场所要将该场所码张贴于公共场所入口显著位置,并安排专人引导、监督所有进入人员扫“健康码”“行程码”,扫“双码”的同时要重点查验是否接种新冠疫苗,未及时接种的要进行登记,劝导到就近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建立免疫屏障。对不配合扫码的人员,应谢绝进入。
三、广大市民群众请积极配合扫码查验工作,进入相关场所时自觉扫码。
四、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幼人群等特殊群体,实行纸质登记,确保老幼人群出行便利。
五、所有公共场所要将“健康码”“行程码”张贴在入口处,对不按要求申领、使用“龙江健康码”场所码的各类公共场所及经营者,相关行政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佳木斯市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