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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省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值此“十一”黄金周来临之际,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市民群众国庆节期间就地过节、居家过节、亲友间云端过节。非必要不出市,确需离佳的,要提前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报备,禁止前往有疫情、有中高风险的地区。
二、请广大市民朋友减少聚集性活动。各单位、团体和个人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组织大规模会议和10人以上的聚会活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密闭和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三、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肩负起社会责任,始终保持健康生活方式,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请主动配合做好测温、验码、戴口罩、登记等防控措施。随身携带和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自觉养成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一米线、不扎堆、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卫生习惯。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四、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准确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隔离人员、重点监测人群一旦出现上述症状,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在社区(村屯)的安排下就医,不得个人私自前往就医。凡不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社会管控,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防止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入口处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在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举办展销、促销、展会等活动,坚决防止人员聚集。并做好环境消杀工作。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不得随意出售治疗发烧、咳嗽等有关药品,凡出售该类药品,必须核验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同时迅速推送、闭环管理、做好随访。
六、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自觉服从单位和组织安排,带头落实报备制度,带头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游、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并积极动员、督促家人亲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及时向身边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政策信息。
七、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也是疫情防控最有效的措施,为了个人生命安全和家人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积极进行疫苗接种,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疫苗的群众,须主动到辖区指定疫苗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共筑全民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传播。
佳木斯市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