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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6〕58号)的精神,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召开“佳木斯市调整郊区灌区农业供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名额和产生办法
1、听证会参加人29人。其中:消费者12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由郊区人大、郊区政协推荐;政府相关部门7人、专家学者1人,由郊区发改局聘请;经营者5人,委托郊区水务局推荐。
2、听证会设旁听席5人。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报名办法
有意向参加或旁听听证会的人员,请持身份证于2021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中心1号楼516房间)或郊区水务局(友谊路275号)报名。
四、新闻报道
听证会设记者席,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五、佳木斯市调整郊区灌区农业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其他事项,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将在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社会发布。
市发改委联系人:常 成
联系电话:04548223880
郊区水务局联系人:郭永庆
联系电话:18182848081
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