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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廉洁过好春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09 11:13:15

各乡(镇)党委、区直各党委(总支)、各党组、各街道党工委: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纠治“四风”,确保全区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福利;

  2.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类电子礼品;

  3.严禁出入“一张桌”等隐蔽场所或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聚餐吃喝;

  4.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5.严禁收送地方名贵土特产,及高档烟酒;

  6.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7.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和出差范围;

  8.严禁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9.严禁餐饮浪费等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10.严禁在走访慰问、救济救助、年终总结评比等工作中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

  11.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12.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把纠治“四风”任务抓常、抓细、抓长;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以作风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带头转作风、抵歪风、树新风,认真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蕴含的公私分明、崇俭戒奢等理念,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切实做到守纪律、懂规矩。

  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对各单位落实纪律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区纪委举报电话:13945455548

  邮箱:jmsjqjw@163.com

  中共佳木斯市郊区纪律检查委会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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