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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严防疫情输入
1、境外来(返)郊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后,再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再转社区居家健康管理7天+1次核酸。
2、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郊人员集中隔离14天+2次核酸+1次抗体检测,再居家健康管理7天+1次核酸;凡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来(返)郊人员,必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再居家健康管理14天;无核酸检测报告者,落地即检,由专车送集中隔离点临时管控,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转为居家健康管理14天。
3、从公路来(返)郊的人员除本市车牌照以外,车内人员均需要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国“行程码”正常,有序流动,并详细登记车内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车牌号、居住地、去处等相关信息;无核酸检测报告者,落地即检,有居住地的由乡镇(街道)转运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无居住地的由120转运至隔离点等待结果),检测结果为阴性,可有序活动。
注:食宿费用自理。
二、严防聚会聚集
一是疫情期间一律不允许操办“红事”,坚持“白事从简、宴请不办”原则,暂停婚宴包桌、农村宴席,殡仪馆暂停遗体告别服务,防止大规模高密度聚集,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区内的“红白喜事”办事大厅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检查;乡镇(村屯)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红白喜事”办事大厅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检查。二是辖区内广大居民群众进入餐饮、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要自觉戴口罩、扫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测温,做好个人防护,禁止参加集体聚餐活动,严格控制家庭私人聚餐人数,减少人员聚集。三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原则上取消一切大型会议,确需召开的,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四是禁止农村小卖店等室内扎堆聊天、打牌、聚餐等各类形式的聚集活动。
三、发挥“哨点”作用
1、药店“哨点”。发挥药店“哨点”触发预警机制的作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药品零售经营企业严格落实退热、止咳类药品购买“沃填报”登记和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制度,做到购药留痕,购买退热、止咳类药品可追溯,没按疫情防控通告要求执行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开曝光。同时,将每日购药信息推送各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组织网格员对购药者进行跟踪回访核查,一经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立即上报所属乡镇或街道办,积极采取核酸检测及居家隔离观察等措施。对于刻意隐瞒、填报虚假信息的数据报由政法委协调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防控不留死角。
2、医疗机构“哨点”。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个体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等),要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和发热筛查制度,严禁收治处置发热患者,严格退热、止咳类药品管理。对预检分诊和筛查门诊筛出的发热患者,严格登记、隔离、留观和转诊,发现后立即上报区卫生健康部门。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对每个基层医疗机构设立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坚决杜绝基层医疗机构收治处置发热患者,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严肃处理。
以上内容请按该通告执行。
佳木斯市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