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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区委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拔部分空职岗位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岗位及数量 正科级岗位1个,宣传部外宣办主任1职;副科级岗位3个,组织部基层办主任1职、农业局副局长1职、西格木乡政府副乡长1职。 二、公选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选拔报名条件的区直属机关、群众团体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岗科级行政管理人员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正科级岗位的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应在正科级干部中产生,报考副科级岗位的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人员应在副科级干部中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组织部基层办主任及西格木乡政府副乡长岗位人选年龄不超过36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身份及政治面貌: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在卡干部(含科级干部)和事业编制科级在编、在岗、在卡的干部。报考宣传部外宣办主任和组织部基层办主任两个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 3、参加工作及任职年限: 报考副科级岗位人选:(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含副科级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应在4年以上(2008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现职事业编制副科级干部最低工作年限累计应满6年(2006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报考正科级岗位人选:(1)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副科级干部在副科级岗位任职满二年(2010年7月31日以前任职)或任现职的主任科员。(2)现职事业编制正科级干部最低工作年限累计应满8年(2004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综合素质好,身体健康。 7、事业单位干部须具有与竞选岗位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二)公选岗位条件 1、宣传部外宣办主任岗位,要熟悉宣传文化工作,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2、组织部基层办主任岗位,要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善于总结谋划工作,公道正派,淡泊名利,有吃苦耐劳精神,要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文字综合能力。 3、农业局副局长岗位,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及农业、农村工作经验,熟悉国家关于农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善于将政策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作,要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西格木乡政府副乡长岗位,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农村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愿意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要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善于处理复杂问题,要有2年以上乡镇基础工作经历。 (三)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存在回避情形的。 四、程序要求 (一)公开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愿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蓝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区委组织部干部办填写报名人员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