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草帽村至佳桦界段改扩建工程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实施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草帽村至佳桦界段改扩建工程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为:路线起于鹤大公路草帽村北侧,里程桩号K77+900。沿旧路走廊地由北向南布线,途径草帽村、群林村和向阳村,上跨鹤大高速后途经丰富村、振兴村,终点接于鹤大公路佳桦界,桩号K107+632。全长29.732km。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
二、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上述时间上门调查登记,届时请被征收人、承租人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私有住宅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房改购房审批表及发票、户口簿、身份证等;
2、租赁公有住宅房屋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户口簿、身份证等;
3、非住宅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登记租赁证、租赁合同等;
4、未经登记建筑的,应提供房屋建造的相关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资料。
三、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家等候调查的被征收人、承租人,请到郊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补办调查登记手续。联系人:孙晓东,联系地址:郊区红旗路696号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1室,联系电话:13258614444。
以上事项,请相互转告。
佳木斯市郊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