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黑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佳木斯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木斯至草帽村段改扩建工程房屋征收房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佳木斯至草帽村段改扩建工程被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范围:起点位于佳木斯市郊区松桦街与友谊路交叉口里程桩号K69+267处,向南布线,经光明村后转向西南,终点位于国道鹤大公路草帽服务区前沥青水泥路面交界处里程桩号K77+877处,路线长度8.61km。
二、报名条件
房产评估机构资质等级为叁级以上(含叁级),资产评估机构资质不分等级。
三、报名材料
(一)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或资质备案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被征收人于2024年1月24日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如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协商选定价格评估机构意见的,由郊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组织被征收人采取抽签方式随机选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24年1月16日前。
地 点:佳木斯市郊区红旗路696号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5室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人:肖方旭,联系电话:15765440666
佳木斯市郊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