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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基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工作的决定》(黑政发〔2021〕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提升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水平。5月7日,郊区营商局召开关于开展赋予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工作推进会议。区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驻区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区营商局宣读了省、市及郊区关于乡镇、街道承接部分行政处罚权的相关文件,同时对《赋权指导目录》涉及的39项行政处罚权逐项研讨。听取各单位承接落实意见,并就进一步做好行政权力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向乡镇街道下放执法权的重要意义。执法权下放乡镇、街道集中行使,是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更能有效发挥乡镇、街道在城乡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确保执法权下放之后“接得住、管得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是区领导对执法权下放工作提出的要求。要让乡镇、街道“接得住、管得好”,既要有政策支持,又要有制度约束。三是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向乡镇、街道下放执法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相互协同、统筹推进,要把承接工作做实、做细,保证质量和效果。

会议还讨论了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及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