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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对硝酸铵等爆炸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20-08-14 09:06:04

  为深刻吸取黎巴嫩贝鲁特重大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按照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对辖区内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存在销售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化学品。

  8月12日,区应急管理局对全区12家无仓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经贸公司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所有经贸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海钥经贸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企业进货发票、商品流向明细,未发现企业超范围经营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化学品,钢华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因疫情今年未开展经营活动。在检查中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超范围经营,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规范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

  通过此次检查,提高了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进一步明确了重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我辖区安全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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