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12-02 10:27:26   浏览次数:2575

  11月29日,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焕来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义昌、齐达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1人,实到2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规定。本次会议共有十四项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3年本级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国有资产和国有债务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郊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以来终止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作相应决定。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对《郊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郊区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郊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郊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郊区政府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郊区政府国有债务情况的报告》《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工作报告》等八项报告作了审议意见,并对区人民政府2023年区本级决算(草案)作了审查结果的报告,对关于批准2023年区财政决算作了决议。

  会上,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人事任免,新任职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姜程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旭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玥同志,区委巡察办主任、区纪委常委高扬,以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党工委书记,特邀市人大代表王勇同志,区人大代表付喜艳、马跃、谭永林同志列席本次人大常委会。

佳木斯市郊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11月 29日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周勇同志为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

  任志超同志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免去:

  李劲松同志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齐奎俊同志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晋国同志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