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81号)要求,为健全我区河湖长制责任体系,确保辖区内每条河流、每个水库的河湖长不出现空缺,结合区、乡镇领导干部调整及村干部换届实际,现将我区三级河湖长名单予以公示:
一、区总河湖长
冯甲伟区委书记
徐永刚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二、区、乡、村三级河湖长(详见附件)
佳木斯市郊区河湖长制办公室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