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郊政办发〔2022〕8号
各街道,区直相关部门:
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目标,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部署,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强化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运输的垃圾处置体系,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打造优良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城区范围内4个街道办事处下辖各物业小区(弃管小区),各公共机构、企业及公共场所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谋划,配齐分类设施设备
4个街道办所辖各物业小区、弃管小区(单体楼)、企业、公共机构、公共场所要全部按照分类要求,完成分类设施配置工作。
1.物业小区。小区主要进出口分别设置4分类垃圾收集站亭(站亭配置明显的分类指示标识及分类指引、有照明、4分类桶齐全标识清晰准确)。物业小区内各单元门前设置1组240升3分类垃圾桶(可回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或2分类垃圾桶(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每个物业小区要通过新建或原有房屋改造等方式,配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站点,用于暂存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2.旧改小区。2020年至2022年已实施及将实施建设的旧改小区,要全面完成分类设施建设,包括分类投放站亭、分类暂存站点等。区旧改指挥部要做好充分准备,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完善设施建设标准、使用功能,施工设计中要明确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点位、建设标准及资金投入,原则上每2-3栋楼要建设1处4分类垃圾收集站亭,收集站亭设计要综合考虑户数和各类垃圾收集量,确保设施符合居民实际需求。同时,每个旧改小区或多个单体楼要集中建设1处生活垃圾分类暂存站点,用于存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
3.弃管小区。每个弃管小区或单体楼要根据户数、垃圾日产量,在小区进出口处设置4分类垃圾收集点,确保分类垃圾桶配置数量满足附近居民日常需要,分类收集点要设置明显的分类指引宣传图版,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城区范围内在用的铁质垃圾箱要全部取缔,按全市统一标准更换为240升4分类垃圾桶。
4.公共机构。区第一行政中心、第二行政中心及其他各独立办公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强化日常分类工作管理,确保走在分类工作前列,在全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5.辖区企业。各商超、宾馆、银行、饭店等其他企业要按照佳木斯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全面配齐4分类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2分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餐饮企业要做好与餐厨垃圾专门处置公司的对接,确保餐厨垃圾及时外运和无害化处理。
6.公共场所。辖区公园、小游园等公共场所要进一步完善分类设施建设。公园主要出入口设置4分类垃圾收集站亭,并配齐分类容器、宣传指引图版,步行道板及休闲场地区域内要根据实际需要设置2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方便群众投放。已建成小游园及计划实施建设游园要统筹安排分类设施建设,根据游园规模投放2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满足日常投放需要,符合条件的游园应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
7.精品街路。按照我区打造精品示范街区的总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在万新街、万象街等精品示范街路路口处设置4分类垃圾投放站点及分类指引图示,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二)建章立制,完善长效运行机制
1.建立设施建设维护机制。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按照物业企业投入、旧改小区配套、环卫服务企业升级的原则,全面加快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公共机构、企业的分类设施配置更新及日常管护由本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配置的分类设施符合佳木斯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公园、游园、精品街路的分类设施建设要积极探索以政府出资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建设维护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分类工作。
2.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在分类设施配置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日产运行管理。建立“设施齐全+桶边督导”的分类投放机制,积极引导居民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投放;建立“定期处置+资源利用”的分类暂存机制,加强分类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垃圾处理量;建立“市场运作+定时转运”的垃圾转运机制,确保分类转运分类处理,严防分类后混装混载。按照“一图(佳木斯市生活垃圾处置流程图)、一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表)、一台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行台账)”要求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确保分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际效果。
3.建立长效监督考评机制。由区政府督察室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服务大队等部门配合,成立联合督察专班,每2个月对各街道办及各单位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日常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三)党建引领,机关干部带头示范
突出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党员下沉社区、为民办实事等活动,倡导全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分类工作。党员干部要按照分类要求在家庭内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逐步培养分类习惯,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带动亲属、邻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桶边督导工作,下沉社区网格,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郊区微发布安排设置“今天你分类了吗”生活垃圾分类专题栏目,宣传全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纪实,党员干部可上传自己在家中进行分类的好经验好做法、参与社区入户宣传、桶边引导等活动照片和文字,让垃圾分类专栏成为全区党员干部每天必看的时尚栏目。
(四)追根溯源,解决源头分类难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在家庭源头分类,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源头分类创新办法,多渠道解决源头分类难的问题。一是各街道办及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引导物业企业,对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住户,每户发放1组家用4分类垃圾桶,鼓励业主在家庭实施源头分类;二是由政府出资采购一批家用4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袋,投放至各街道办、社区,作为活动奖励发放给分类工作实施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引导居民逐步形成家庭源头分类的好习惯。
(五)桶边指引,强化分类宣传引导
辖区各物业企业要安排保洁员及物业管理人员建立桶边分类引导机制,原则上每栋楼要配置1名引导员,每日早、晚2次在居民投放集中时段,通过宣传讲解,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各社区要安排网格员每周下沉网格,会同物业公司人员一同开展桶边引导工作,同时要对本网格内垃圾桶配置、分类投放站亭、分类暂存站点运行及居民投放准确率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掌握,每周形成网格垃圾分类情况周报上报街道办,对分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组织整改,对分类工作不重视、不作为的物业企业要进行通报。弃管小区的桶边引导,由各街道办负责安排辖区网格员、志愿者、下沉社区的党员干部每日定时开展桶边督导,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及家庭源头分类。
(六)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街道要组织社区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入户宣传,5月到10月每月要组织2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高密度、全覆盖的宣传引导,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知晓率。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确定每年6月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月,以街道为单位、以物业小区为单元,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每日在小区内定点开展持续宣传,通过宣讲、科普展示、垃圾分类小游戏、宣传材料发放、桶边分类指导等方式持续增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使生活垃圾分类深入人心。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各街道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分类工作领导,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推进专班,建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专班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二)资金保障。区级财政部门要持续落实好分类全覆
盖工作的资金保障。2022年区级财政列资100万元,用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各街道办及有关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申请使用,主要用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各类宣传活动等。
(三)队伍保障。按照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办要求,积
极组建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办公室,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抽调3-4人,专门负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的统筹指导。各街道办要抽调2-3名工作人员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专班,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工作落实。
五、组织机构
成立郊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任志超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潘俊国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德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直机关工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服务大队、各街道办及环卫服务企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德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分类全覆盖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材料汇总。
相关稿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jmsjqzf.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35&id=1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