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郊政办发〔202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场发展中心:
《郊区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相关稿件:关于《佳木斯市郊区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s://www.jmsjqzf.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35&id=17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