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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支持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职责。”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年初以来,按照郊区区委书记高志军的讲话精神统一部署,郊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精准扶贫倡议会,会议由检察长陈强主持,要求全院坚持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市委、区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举全院之力,整合各种扶贫资源,要让被帮扶的郊区四丰乡顺山堡村的村民们看到一桩桩好事、实事,让郊区党委放心,让被帮扶人竖大拇指。用实际行动投入到精准扶贫工作中去,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一、立党为公 增进扶贫工作紧迫感
郊区检察院认真贯彻市委、区委关于帮扶精准扶贫村的部署,把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到党组的议事日程。在年初的全年工作会议上就确定了“把扶贫帮扶工作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圆满完成”的目标。要求全体干警一要增强责任意识,为精准扶贫凝心聚力;二要发挥纽带作用,为精准扶贫脱贫献计献策;三要结合自身优势,把各项工作做好。
郊区检察院帮扶的重点村是四丰乡顺山堡村,该村处于沟坡地段,土地贫瘠,自然条件差,劳动力缺乏。全村户籍424户、1614口人,实际常年在村里生活的不到300人,而且多以年老多病的老人和小孩为主。村容村貌脏乱差,需要帮扶的对象大多都是因病、因灾、因残致贫对象。
3月份以来,郊区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共联系走访民政、水利、住建有关职能部门23次,召开联席会议8次,解决资金、项目等具体问题7个。主动下拨精准扶贫资金4万元。协调落实扶贫资金200余万元,全体干警为贫困村民捐赠衣物300余件。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和班子成员坚持走在前,干在前。他们深入贫困村走访调研,通过贫困识别建档立卡,把贫困人口是谁、在那里、什么原因致贫搞清楚,解决“扶贫谁”等问题。带头捐款捐物,制定精准脱贫措施,慰问贫困户。到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协调争取扶贫政策和资金支持。院里选派三名政治素质高、基层经验丰富、吃苦耐劳的科级干部组成工作队开展驻村扶贫,彻底解决扶贫工作零距离的问题。充分认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的安排部署上来。着力推进扶贫工作由粗放到精准、由“大水漫灌”到“精细滴灌”的转变。确保帮到实处,扶到点上。
二、明确任务 让帮扶举措有的放矢
郊区检察院把扶贫攻坚当作第一要务,在开展扶贫工作中力求谋“细”、求“实”、做“精”,成立了由检察长陈强为组长的“精准扶贫领导小组”,2月28日,院党组派副检察长李会琪带领研究室的2名干警先到顺山堡对接,走访了12户贫困户,了解基本情况。他们在土炕上,灶台旁与贫困农民问冷暖,唠家常,同他们一道分析致贫原因,研究脱贫办法。让他们了解党的扶贫政策。3月16日,陈强检察长带领扶贫工作队队长、办公室主任赵崇群等近20名检察干警赴顺山堡村,根据摸底掌握的情况进一步开展摸底调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需要帮扶的困难户不漏一户,不掉一人,筛选出13户22人为扶贫重点对象,对重点贫困户建档立卡,把脱贫重点户一对一包扶到人。
精准识贫,解决“扶持谁”问题。就要做到对象识别精准、项目安排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这样才能保证脱贫目标的有效实施。为确保贫困户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其住房条件、生产资料、劳动能力、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了认真核查、量化打分、张榜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阳光扶贫。进行精准扶贫,瞄准贫困靶向治疗,不仅赢得了百姓认可,也淬炼了干部作风。
精准研判,解决“扶什么”问题。通过摸底调查和对村民征求意见,根据调查核实的信息数据,按照疾病、生态环境恶劣、劳动力缺乏、基础设施缺乏进行分析,该院梳理出四项首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村民饮用水不达标问题;二是有两名特困户所住房屋属危房急需改建问题;三是由于该村地势低洼,每逢汛期村民的庄稼地被淹,急需修建防涝坝问题;四是村里的交通道路还是土路,常年泥泞,村民出行晴天两脚土,雨天两脚泥,村民苦不堪言,急需要修建水泥路的问题。
该院深知,脱贫攻坚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他们必须善借外力,整合资源,才能形成合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郊区检察院除了深挖自身潜能外,主动加强与扶贫办、财政、发改、林业、水利、农业、人社、金融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为贫困村争政策、拉项目、筹资金。
三、落实责任 增强脱贫使命感
要想富,先修路。院党组把维修村路的问题放到了重中之重。出面协调区交通局,争取到了村级道路维修项目。修路项目立项以后,院党组指派职务预防部门、财务部门,提前介入。对项目全程跟进,紧盯扶贫资金发放、使用、落实环节。驻村干部每天有一名同志配合村干部全程跟进修路过程,严把进料关、质量关、进度关,确保把这些路修成一条条致富路、民心路。此次为该村建设村路六条,长约2700多延长米,面积17860平方米。干道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同时,该院与村里共同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指导做好村容村貌整治,使该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
因此,村民窦宪忠说:“做梦都没有想到,村东的大坝真的修起来了!”村民们又怎能忘记,去年8月,顺山堡村遭受山洪灾害,该村“村东大坝”防护堤被山水冲垮,窦宪忠和几户村民位于坝下方的玉米地颗粒无收。在摸底调查中,务实的检察长陈强把这一情况作为急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联系水利部门研究大坝重建方案。经水利专家论证,将原有的大坝全部推倒,重新修建大堤。使顺山堡村的“村东河大坝”按照百年一遇山洪的标准新建完工,此项目将受益当地群众十余户,保护农田20余公顷。

“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外面不下雨、屋里还嘀嗒”,这样形容村民付河、田胜义的房子一点都不夸张。由此郊区检察院研究决定,出资为两户贫困家庭每户新建一处60平方米的砖瓦房。他们多方联系施工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保证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压缩房屋造价。每天都有一名驻村干部在施工现场,一是监督施工质量,二是人手不够时,就帮着和泥、搬砖。一位年过7旬的老大娘感叹地说:“这才是干实事的、干真事的共产党员!”现在两所住房全部封顶,外墙保温也施工完毕,预计9月上旬两户村民就可以住进宽敞明亮的爱心房了。

村民付河望着已经封顶的新房、喜笑颜开,对住村检察干部说:“没有政府、没有检察院我下辈子也住不上这么好、这么大的房子!”村民田胜义拉着检察长陈强的手说:“等我住进新房子的第一天,一定把你们都请过来,敬你们一杯酒!”
众所周知,扶贫工作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村民饮用水质量不达标的事一直挂在陈强检察长的心头,在他的主持下,院里多次专门邀请专家科学论证饮用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科学办法。尽快帮助村里科学选址,打一眼饮用水井,叫村民吃上放心、健康的饮用水。同时,检察院积极抓好兜底扶贫工作,对因病、因灾、因残致贫对象和五保户、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等特殊对象,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落实低保、五保、新农合、临时救助等兜底政策,确保应保尽保,让贫困群众日子一天比一天好起来。

如今的民心路、安心坝、爱心房,让顺山堡的百姓赞不绝口。郊区检察院以亲民爱民的情怀,演绎出了一幕幕立体感人的生动故事,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爱体现在了具体的检察工作中。以务实为民,勇于担当的作风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履职尽责 严管扶贫钱袋子
佳木斯市郊区下辖6乡5镇,97个行政村,14个社区,是一个以农业和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行政区。郊区检察院根据省、市院《关于集中开展服务精准扶贫专项预防调查方案》下发,成立了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强带领主管副检察长,办公室、预防、民行、“两室”干警走访区政府扶贫办、区发改委、农业局、各乡(镇),了解全区扶贫专项资金使用、项目开发基本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又重点走访了6个村(屯),30个农户,深入了解农民对检察机关扶贫资金专项调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走访调查,确定了检察机关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预防调查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入点,为开展扶贫专项资金预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研究制定了《郊区人民检察院服务精准扶贫专项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检察机关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预防调查工作的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活动时间、工作步骤。

他们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调查摸底阶段;二是启动排查阶段;三是专项整治和总结阶段。每个阶段都制定不同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措施,保证专项预防调查活动有目的、有内容、有时间、有步骤的进行。构建了一把手挂帅,副检察长和各科室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了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调查工作制度。相继制定了《郊区院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预防工作制度》,《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调查三个一工作规范》,《检察室扶贫资金专项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检察机关受案范围须知》等工作制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先后成立了敖其检察室、长发检察联络室、长青农民法律咨询站等检察联络站。他们利用农闲、集市等机会,采取播放宣传片,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群众疑问。编印发放了《检察机关精准扶贫资金专项调查手册》、《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开展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调查宣传活动。到农民家中,宣传普及精准扶贫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使他们不仅知法、懂法,更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5日,区检察院开展了“检察机关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调查宣传月”活动,敖其检察室等五个检察联络站深入到郊区边远的大来镇、四丰乡等地,举办法律培训,使群众了解掌握精准扶贫专项资金调查工作中依法维权的方法和渠道,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两年来,该院以预防扶贫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为切入点,以重点扶贫项目为重点,以重点村为预防点,探索出了“一听、一讲、一查、一跟踪”“四个一”工作方法,保证了扶贫资金的正常使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听”是:要“听”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对全区扶贫项目申报、指导监管、审批、变更、实施和验收情况汇报,并汇同相关部门研究在项目招标等工作中检察机关介入预防工作程序、时间、任务,形成共识。“一讲”是:抓好扶贫资金法治教育讲座。有效利用检察干警参加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召开座谈会、联席会,广泛宣传扶贫政策,法律法规,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的意识,预防职务犯罪。“一查”是:通过自查、问卷调查、走访群众、查阅财务账目等方式,了解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一是认真检查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制”管理使用情况,看是否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财政局进行报账核销情况;二是查看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看资金是否正常下拨,施工方是否使用正规发票,扶贫办是否按制度拨款、下账。通过看、查、听等工作方式对十家单位扶贫资金、惠民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注重发现扶贫和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隐患及问题,对三家单位提出了防范意见和建议。与区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防止扶贫资金被占用、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一跟踪”是:对扶贫项目工程后期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近两年来,由主管副检察长率领预防科、民行科、反贪局、办公室等部门同志,到工程施工现场与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查。
今年8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领导到郊区检察院调研,对该院精准扶贫专项资金专项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