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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10月24至26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39号令》,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姜军带领副局长刘阳、执法大队队长陈志刚及执法人员对辖区所有10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包括:一、《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是否不全或过期失效。二、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等。三、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非煤矿山企业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专职安全人员不在岗等问题。执法中共下达现场检查记录10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6份,现场发现隐患7项。对所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各生产企业落实专人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郊区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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