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理发、美容场所卫生规范》的相关规定,近日,郊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内美容场所、住宿场所进行检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共场所科科长贾新丹监督检查并开展业务指导活动。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但存在部分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部分美容院消毒间存在使用不规范、无消毒记录、毛巾未做到每次使用后消毒等现象。检查人员现场下达行政执法文书并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