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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9点30分,郊区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召开关于年终工作暨元旦春节提醒警示会。会上,区委巡察办主任周海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全体巡察干部进行集中提醒教育。 会议首先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到:一、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工作;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和平稳运行;三、丰富群众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四、保证群众安全便利满意出行;五、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七、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八、坚持不懈正风肃纪;九、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工作。针对通知要求巡察办提出要抓好贯彻落实,要做好帮扶贫困户的走访慰问工作。提倡务实勤俭过节,严防“四风”问题发生,节假日期间亲朋好友聚会要注意社会影响。 会议指出,巡察干部要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严防“灯下黑”,对自身问题“零容忍”。会上公布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的8起典型案例。要求巡察干部要高度警醒,严格自律。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要明底线、知戒律,严防违纪违规问题在自身发生。 会议要求,全体巡察干部要严谨工作作风,节假日值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日常要按时上下班,实行上下午签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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