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4月1日,郊区司法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群众办事不求人”工作推进会。
会议重点强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咨询和办理业务时,要严格履行“四零承诺”制度,做到即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尽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将“办事不求人”的工作落到实处,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
各司法所及相关业务科室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及时地向群众推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法治信息和最新的法律法规;针对辖区内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办理及执行;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为辖区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