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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焕来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丛立新、刘义昌、齐达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出席人数24人,符合法定规定。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姜程同志,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哲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文阁同志,区纪委监委组宣部部长、三级监察官孙浩桐同志列席本次人大常委会。

会议审议了4项调研和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听取郊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以来终止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会议审议《佳木斯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志超辞去郊区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佳木斯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兴春、李冰、王湛博3位同志辞去佳木斯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听取《郊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和有关议程草案的说明;审议《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郊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郊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名单(草案)》《郊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郊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办法(草案)》《郊区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终止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郊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郊区第十一届人大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郊区第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人选名单(草案)》《郊区第十一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人选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佳木斯市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及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