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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区政协党组书记卢国强主持召开区政协十届十三次常委会会议。

区政协副主席龚海丰、仇方东、贾丹丹,秘书长、常务委员及各委办公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姜程代表区委、区政府通报了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协商通过《政协佳木斯市郊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政协佳木斯市郊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协商并通过政协佳木斯市郊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增辞政协佳木斯市郊区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建议人选名单,政协佳木斯市郊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组划分及召集人、联络员建议名单,政协佳木斯市郊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关于召开政协佳木斯市郊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调研报告》;通报了区政协2024年度优秀委员名单、优秀提案、优秀承办单位(人)名单;书面协商通过了十届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部分常委在会议上进行述职。
会议还协商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一年来,区委、区政府对区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采取多种途径沟通协商办理,既保证了政协意见、建议的落实,又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下步工作中,要继续发挥协商议政、建言资政职能作用,持续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是全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充分彰显人民政协的责任担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履职尽责。区政协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联系协调,精心筹备组织好会议,确保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顺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