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美丽郊区v

郊区信访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郊区要闻
治愈出院人员和隔离人员严格执行健康监测
发布日期:2022-09-30 14:13:55

  在9月30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疾控中心就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治愈出院人员和集中隔离人员的管理回答了记者提问。

  按照相关要求,治愈出院的人员,执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按规定进行上门核酸检测,在社区的指导下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集中隔离人员执行3天健康监测,足不出户,按规定进行上门核酸检测,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注意事项:

  1.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报告至社区管理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由社区管理人员及时向属地疫情指挥部报告,按规定转运、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2.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原则上单人单间,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要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如遇就医等特殊情况外出时,及时与社区网格员联系,必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口罩,由专车点对点闭环转运。

  4.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保持室内通风,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5.配合社区做好其它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相关管理事项。

  请广大市民互相监督,发现不按规定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现象,及时向社区管理人员报告,共同守护我们的健康家园。

  主办单位: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黑公网安备 23081102000108号   网站标识码:2308110001    黑ICP备10008672号-2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8号
信息中心电话:0454-858232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