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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要求,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控制疫情扩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2年9月21日早5时起,延长市城区道路交通管控7天。现通告如下:
1、继续实行交通管控,全市除保供、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其他社会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严禁擅自上路行驶。
2、静默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城市保供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居家,严禁上路出行。
3、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生活保障车辆必须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方可出入,使用无效的通行证件将被依法处罚。
4、居民非必要不出市区,特殊情况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
5、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静默管理措施、扰乱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让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体现佳木斯人民良好精神风貌,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