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改革工信局、各乡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和《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黑办发〔2023]6号),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黑财监〔2024〕3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了我区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现将检查单位名单、检查重点内容等通知如下: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
1、佳木斯市郊区发展改革工信局
2、佳木斯市郊区长发镇人民政府
3、佳木斯市郊区平安乡人民政府
4、佳木斯市郊区长青乡人民政府
5、佳木斯市郊区望江镇人民政府
6、佳木斯市郊区群胜乡人民政府
7、佳木斯市郊区沿江镇人民政府
8、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镇人民政府
9、佳木斯市郊区大来镇人民政府
10、佳木斯市郊区敖其镇人民政府
11、佳木斯市郊区四丰镇人民政府
12、佳木斯市郊区西格木镇人民政府
二、检查重点内容
聚焦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同时关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算绩效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预决算公开、工程项目建设、“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等直接或间接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三、检查时间
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6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雨萌
联系电话:0454-6079776
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
2024年8月9日